國外購買正版布料可以製作成商品出售嗎? -- 台北律師推薦/台中法律顧問推薦

之前寫有關真品平行輸入不違法商標法的文章時(真品平行輸入的文章請點這邊

意外的很多網友來問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我在國外買了正版的卡通布料 然後拿來製作成商品出售這樣有違法嗎 ?

 

我們先從一個案例來看 ,100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3號刑事判決 ,

內容大意就是有個小女生到日本買了三麗鷗的布(對又是三麗鷗) ,回來製作成口罩出售 ,結果就被三麗鷗提告侵害商標權 ,一開始小女生堅持自己買的是正版沒有觸法 ,但一審就被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他了解到自己的確觸法後,透過和三麗鷗和解,二審獲得緩刑。

 

咦?不是說真品平行輸入是合法的嗎?為什麼做成口罩出售又違法了呢?

 

再來看看最高法院82年台上第5380號的判決意旨

「『真正商品平行輸入』之進口商,對其輸入之商標專用權人所產銷附有商 標圖樣之真正商品,苟未為任何加工、改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 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占、攏斷,促使同一商品價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 可蒙受以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圍內,應認 已得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為之,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 標圖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反之,倘非原裝銷售,擅予加工、 改造或變更,而仍表彰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或附加該商標圖樣於商品 之廣告等同類文書加以陳列或散布之結果,足以惹使消費者發生混淆、誤 認其為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之使用者、指定之代理商、經銷商時,自屬 惡意使用他人商標之行為,顯有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之犯意,應依其情節 ,適用商標法之刑罰規定論處。」

 

看到這邊應該很多人腦袋當機出現藍屏

 

好前面都看不懂沒關係,翻譯米糕來了!!

 

意思就是如果你只是單純把布拿來賣 那就跟之前講過得「真品平行輸入」一樣,是沒有違法的。

但如果把正版的布料加工,製作成其他的產品販賣,因為商品已經加工,已經不是原來的布料~它早已不是原來的他了(瓊瑤式吶喊)

把這些商品陳列販售,基本上賣方利用可愛的圖案行銷,買方也會因為這些可愛的圖案購買,就構成了商標的使用。

(意思就是如果沒有這些可愛圖案,消費者就不會買這個口罩~他是為蛋黃哥買的為無嘴貓買的)

要注意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這種情況法院可依照商標法第95條規定處以徒刑或罰金。

 

所以結論就是即使正版的布料拿來製作成產品出售還是會有觸犯商標法的問題,

同理可證,如果拿正版的迪士尼扭蛋公仔來做成項鍊啊,飾品出售,也通通會觸犯商標法。

各位手工藝品愛好者一定要小心留意 !

當然如果你是自己做來自用 送人 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但如果要當成商品販賣 就會侵害到原商標權 千萬恩湯啊恩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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